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為了保護有限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,規范信息系統管理,合理利用系統資源,推進公司信息化建設,促進計算機的應用和發展,保障公司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,充分發揮信息系統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,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》及有關法律、法規,結合公司實際情況,制定本規定。
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信息系統,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、設施(含網絡)構成的,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采集、加工、存儲、傳輸、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。
第三條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,應當保障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、設施(含網絡)的安全,運行環境的安全,保障信息的安全,保障計算機功能的正常發揮,保障應用系統的正常運行,以維護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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